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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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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托亚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从2013年起,新疆在大力推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方式改革,这也意味着原有的“农户差价购机、资金补贴厂商”的结算方式,将向农户“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打卡到账”的方式转变;购机审核、上报等工作将由乡村两级组织全程参与,补贴政策将更加公开公平,农民也将因此得到更多的便利、实惠。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2012年我区在塔城等4个地州和4个县市先期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为了加速提升我区农业机械现代化装备水平,今年我区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补贴资金结算方式改革。

  “此次改革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资金拨付的权利将由原来的区一级直接下放至县一级,简政放权后,资金结算将更加快捷,购机农户也将更快拿到补贴款项。同时,实行全价购机从客观上将有利于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领域。”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次结算方式的改革引入了基层部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批、核实、公示、汇总、上报、资金兑付等一系列机制、措施,使得操作更便于社会的公开审核、监督。

  为满足春耕备耕需要,目前自治区财政已拨付各地10.4亿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间明显早于往年,预计全年补贴资金将在去年全年10.7亿元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参考资料
[1].  新疆推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改革   http://www.gzxjtz.com/a/nongjinongju/2016/0426/23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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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