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在采访中发现,微生物肥料市场上鱼目混珠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新兴的微生物肥料被假冒的更多。近日,记者就微生物肥料的生产、经营问题向省农业厅有关同志进行了咨询,得到如下答复:2000
年国家农业部就明文指出,微生物肥料必须到农业部进行登记管理。凡生产和经营未经登记的微生物肥料的企业和个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处罚并没收非法产品。在此,记者提醒农民朋友们,购买微生物肥料时一定要验查对方的登记手续,防止上当受骗。
来源:农村大众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相关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