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寺又名龙台院,始创无考。
正殿于藏珠山顶,明正德十三年(1518)重建,系素面石质
台基,木结构抬梁式屋架,单檐歇山式屋顶,平面呈长方形,面阔五开间21.42米(明间宽4.2米,次间宽2.97米,梢间宽6.03米)进深8.8米,檐高5米,脊高8米,明间草架侧样为六椽屋,前后答刂 牵用四柱。建筑面积270平方米,是七宝寺的主体建筑。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在大殿前增修的前殿,又名四大天王殿,脊高4.93米,面阔三开间10.41
米(明间宽5.19米,次间宽2.74米),进深10.09米,木结构穿斗式屋架悬山式屋顶,与正殿相距5米,明间草架侧样为八架椽屋,三穿四柱。建筑面积约101平方米。
前殿外的山门始建于清乾隆十八年(1753),(1899)作过维修,面阔五开间17.35米,进深6.41米,为单檐歇山式屋顶,木构穿斗式屋架,明间草架侧样为六架椽屋三穿用四柱。正脊下悬一宽0.68米,长2.28米的木匾,上镌刻清人杜伯宣所书的“七宝庄严”四字。
山门前5米的藏珠山腰上,立一木牌坊,牌坊为四柱三门重檐歇山式顶,抬梁式架,檐下施斗拱铺作十九朵,为柱头铺作,补间铺作。牌坊通高7米,面阔8.94米,青石素面基座,高0.97米,宽2.71米。
大殿后的文昌楼,建于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与大殿相距3米,木构一楼一底建筑通高7.18米,面阔五开间21.75米,进深8米,前后撩檐木枋相距9.82米,穿逗式屋架,前檐为单檐,后檐为重檐高5.04米,明间草架侧样为六架椽屋,三穿分心用五柱。
文昌楼后为奎星楼,地基低于文昌楼的2.8米,建筑风格与文昌楼相同,于1952年8月改建。
七宝寺采用传统的均衡对称方式布局,以纵轴线为主,设牌坊山门前殿、大殿,文昌楼、奎星楼再用廊庑把这些建筑接在一起,使七宝寺成为封闭性较强的四合院殿堂。
1981年5月5日,南充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990年10月20日,南充县人民政府以南充府发(1990)168号文规定七宝寺(含附属建筑)四周的副阶石为准,外建30米内为重点保护范围,50米内为一般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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