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湖位于海城南门,占地约100亩。凿湖之地,原是海城吴氏等民户的田塘和土地。明崇祯二年(1629年),县令[周一敬]爰度县城衙门地理位置,议在县衙前面正南凿湖,左引城东龙津之水入南门湖,右流出城西西溪,并于西溪旁岸的谢道山上建宝塔,以镇水患。故率合邑乡绅,捐买吴姓等民户田塘凿湖,作为县衙“明堂积诸”。但时处明末,海丰兵荒马乱而中辍。凿湖之地需纳粮米,吴姓等民户又转卖池塘田地。延至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县令[姚德基]重集绅士共商,捐银三百两,为建塔溶湖之费。同时,给银40两续回凿湖之地。才挖凿成人工南门湖。(见同治版《海丰县志》续编·建置)清末,在湖心建一攒尖顶凉亭,有九曲桥通岸。后被毁。
相关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