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高县六旺牧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上高蒙山猪”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上高蒙山猪划定的产地地域保护范围:上高县蒙山乡、南港镇、翰堂镇、徐家渡镇、芦州乡、锦江镇、新界埠镇、敖山镇、上甘山林场、塔下乡、敖阳街道、野市乡、泗溪镇等1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8′13″~115°10′28″,北纬28°02′00″~28°25′16″。
上高蒙山猪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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