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母猪性成熟的月龄随品种、气候、饲养管理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属早熟品种的我国地方猪种一般在3月龄左右就开始发情。培育品种及其杂种母猪性成熟较晚,一般在 5 月龄左右开始发情。刚达到性成熟的后备母猪,虽有配种要求和受胎的可能,但不可过早配种。配种过早,不仅产仔数不高,仔猪成活率和断奶窝重也较低,而且还会影响后备母猪本身的发育,影响母猪的利用,导致提前淘汰,但是,配种过迟不仅增加育成期的费用,而且由于每次发情不配种,也会造成后备母猪不安,影响采食,影响发育和性机能的活动。
因此,在正常饲养管理条件下,后备母猪的适宜初配年龄安排在第三个发情期较为适宜,我国地方猪种在8月龄左右,体重达50 - 60 千克以上。培育品种及引进品种在 8 - 10 月龄,体重达90 千克以上开始配种较好。有的后备母猪月龄虽已达到配种要求,但体重尚未达到配种要求则应以体重标准为主进行初配。后备母猪的体重为成年体重的 50%左右开始配种为宜。对发育受阻的母猪应及时淘汰,勉强留作种用对生产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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