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是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的英文缩写,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处理各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这个组织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之一。1990年12月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布鲁塞尔部长会议上各国正式决定建立WTO,1994年4月正式签订WTO协议,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成立之初有75个成员,随后不断有新的成员加入。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WTO所实行的贸易体制是通过多边谈判来制定共同的贸易规则和关系,而不是单单处理两个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关系。所以WTO的贸易体制被称为是一种多边贸易体制。
主要职能和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主要是四点:
(1)促进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
(2)促进贸易规则的透明度;
(3)提供贸易谈判的场所;
(4)解决贸易争端。
《WTO协议》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农产品、纺织品与服装、银行、电信、政府采购、工业标准、食品卫生、知识产品等等,具体内容也十分复杂,但所有这些协定和文件中始终贯穿着几个简单而根本性的原则:
(1)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则);
(2)市场开放原则(更自由的贸易);
(3)公平竞争原则;
(4)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
(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原则(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和差别待遇原则)。
WTO对我国农业的发展的积极作用:
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入世后,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政策法规,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开放国内市场,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农业领域,促使中国农业与国际接轨,加快农业对外开放进程。
其次是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的调整。中国劳动力丰富,但耕地资源不足。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玉米、小麦、油料、糖料、大豆和棉花等农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减少,而蔬菜、部分水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比例将有所扩大。畜牧业(除牛奶、羊毛外)将是主要受益行业。
第三,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出口环境。可享受WTO现有成员的无歧视贸易待遇,降低农产品贸易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并获得解决农产品外贸问题的规范“渠道”,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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