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防治:
选用抗(耐)病优良品种;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提倡与高秆作物套种,清洁田园,加强中耕除草,降低病虫源数量;培育无病虫害壮苗。
(2)药剂防治: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有: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酸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农药。
使用化学农药时,应执行GB4286和GB/T8321(所有部分)。合理混用、轮换、交替用药,防止和推迟病虫害抗性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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